院务信息
-
哈尔滨市儿童医院探视陪护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管理和运行秩序,全面改善就医环境,促进医疗机构管理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,为患者及家长提供安全、优质、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制度。一、探视时间周一到周五6:30-8:00 11:30-13:00 16:30-20:00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为8:00-20:00。如无特殊情况,除以上规定时间外,不安排探视。二、每名患者每次限2人探视,探视者进入病房前,应配合病区出入口保安例行问询,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病房。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原则上不得进入病房探视,以防交叉感染。感染性疾病病房、重症监护病房、新生儿病房的住院患者谢绝探视,如有特殊情况,应采取隔离措施。危重患者可持病危通知单,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批准后,安排探视。三、病房设立巡回“责任护士”配合安保人员,负责提醒、劝退超时探视人员或未经允许前往探视的人员,以及“闲杂”人员等。 四、每名患者限2人陪护,探视和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有关规定,听从医护人员指导,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,未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。五、注意事项:探视人员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,每日20:00之前必须自觉离开病区。对无故滞留者,保安和工作人员有权劝离,影响医疗秩序者医院保卫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。
2018-08-24
查看详情
上一页
1
下一页